医院与医药公司合作外聘中医大夫合法吗 医药公司在我院从其他医院聘请中医大夫,每星期来一次,并付给一定的报酬,但相应增加了中药房的工作量。作为中药房的工作人员可以为此争取自己的工作报酬吗?
2025-03-17 1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医药公司在您所在医院聘用中医大夫并支付了相应的报酬,那么您的中药房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获得与其付出相对应的工作报酬。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法定休息日或公休假被安排工作的,同样有权利要求相应的加班费或者双倍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