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4月4日合伙开一个娱乐场所,选好址,当时房子还在盖,只有一个框架,后期在规划好的地方开发商砌墙了,场地用不上了,房子至今还未盖好,但是已经签了合同,前期交付6万元,是否能退款?
9小时前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合伙人”与“开发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则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不存在合伙关系,则一方无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开发公司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未及时施工),导致场地无法使用,这可能构成了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通过协商解决。与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如补偿损失等。 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法律诉讼。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