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子时,房间住了4户,厨房是公用的,租房合同里的明细有厨房燃气灶,冰箱等。后来租房公司又将厨房和客厅打成一个房间,厨房变为那间房主所有,其他合租客不能再做饭了,是否有违约行为。
6小时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混淆点。从您的描述中,似乎存在以下情况。 房东(可能是房东或房东代理人)将厨房与客厅合并为一间,这可能意味着厨房被出租给新的居住者,而原来的合租室友不再享有使用该空间的权利。 合租合同中的条款表明厨房内设有燃气灶和冰箱等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房东有权决定是否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并出租其中一部分。如果房东确实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拥有对厨房进行改造的权利,并且这个改造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那么房东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使用其拥有的财产。 然而,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损害了您的权益,例如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厨房或其他设施,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行动。 -与房东沟通。尝试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分配厨房使用权。 -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加剧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