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块士地以合同的形式租给了别人,租期10年,别人在土地上修建了房子作项目开发,现为建材市场,现在租凭期满了,我想要回土地,该士地上的房子及不动产要怎么处理,合同上没有写关与房子的问题,只是提到了在合同期内如有拆迁,拆迁补偿归别人所有,现在合同到期了,如果在不续签合同,如有拆迁我能得上拆迁补偿吗?能得多少?
12天前你好!首先,你需要确认你是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建造并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重新安置。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你应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最后,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之前,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