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情况是我和前夫在一起十二年未领证,育有一儿一女,都在他户口本上,我现在再婚了,再婚前名下有一套房产再婚后办的不动产权证,如果我不幸离世,我儿女是否有继承权?生前是否可以不经过丈夫可立遗嘱?立遗嘱时是否要我和子女的母女(子)关系证明?
9天前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 如果不幸去世,您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前夫的关系、您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程度、以及您之前婚姻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等。 在再婚期间,如果您已拥有自己的房产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将归您个人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再需要考虑与前夫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关于遗嘱方面,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在自己死后通过遗嘱决定其遗产如何分配。对于没有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您可以直接以遗嘱的形式指定受益人,并明确说明您的意愿。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并且在执行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在进行任何决策之前,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