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律师免费咨询 你好律师 我有一套房产大约是在2001或是2002年出售给他人了 当时十分便宜 那时他为了房产交易税就没过户到他自己名下 现在房屋产权还是我的名字 请问律师 我现在通过法律想要要回这处房产是付可以要回来?我把他当时买房时的8.9w元钱还给他 假如能回来是不是的给他算他当时买房时出的8.9w钱出的利息 利息应该算按百分之多少出? 利息可以大于本金吗? 我的电话是 18247335678 刘军 期待您的回应
2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产,并且希望得到相应的补偿,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房产买卖合同。首先,请确保您与购买者之间存在有效的书面或口头购房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和支付方式。 评估市场价值。了解当前该地区的房价情况,以便确定您要求归还房产的合理市场价格。如果市场价高于当初购房价格,可能需要对差价部分进行谈判或协商。 法律程序。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确认房产所有权并追讨损失。请务必遵循当地法院的程序指南。 计算利息。关于利息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屋买卖是基于当时的市场条件签订的,那么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购买者也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支付房款。因此,对于未过户的房产,可能存在一定的“欠债”性质。具体如何处理利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同时,考虑到个人隐私和个人利益,避免直接公开联系方式,以免泄露个人信息。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