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将期房以租赁的方式出租,并与承租人签订一份长期租赁合同,承诺承租人在租期内可随时购买此房屋,只需补齐房屋除去前期租金的余款即可。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2025-02-15 09:27首先,我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进行销售的前提条件之一,没有预售许可证意味着该房屋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或出租给个人消费者。因此,如果开发商将期房以租赁的方式出租并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这违反了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商品房,而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申请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开发商通过这种方式向承租人出租期房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可能涉及欺诈等违法行为。建议承租人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购房者也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和认识,避免陷入类似的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