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查封权与抵押权冲突;法院民事已判在执行过程中、 发现扺押已办理他项权的房产被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罪查封、执行法院以先刑后民的说法迟迟不执行!如要执行法院叫执行人(抵押权人)去公安机关解封?法院做法对吗?应该怎样去做!谢谢
2025-03-27 23:1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行政查封权与抵押权之间的冲突。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有权利对特定财产进行查封。如果这种查封是基于行政命令而非法律法规,则可能会导致您拥有的房地产面临暂时性的无法使用或销售的情况。 法院民事判决已被执行,并发现抵质押物已被公安机关查封。这表明您已经获得了胜诉判决,但是由于法院认为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因此尚未开始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需要等待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民事判决。 执行法院要求执行人(抵押权人)到公安机关解封。如果执行法院认为必须解除公安机关对该房产的查封,那么他们有权这样做。然而,他们通常不会直接要求抵押权人采取行动,而是会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与公安机关协商或者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起上诉。 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建议您首先尝试联系执行法院和公安机关,了解他们的立场和决策过程。如果您对法院的做法感到不满,可以考虑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