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餐馆工作,倒垃圾时,下楼梯摔伤,手摔成骨折,出院后老板说补三个月工资,二千取钢板,四千营养费,合计一万五千元,苦于没合同,怕别人不作证,无奈之下鉴了字,后又觉得待遇不公,想请政府解决,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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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对于这种情况不满意,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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