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律师免费咨询 你好律师 我有一套房产大约是在2001或是2002年出售给他人了 当时十分便宜 那时他为了房产交易税就没过户到他自己名下 现在房屋产权还是我的名字 请问律师 我现在通过法律想要要回这处房产是付可以要回来?我把他当时买房时的8.9w元钱还给他 假如能回来是不是的给他算他当时买房时出的8.9w钱出的利息 利息应该算按百分之多少出? 利息可以大于本金吗? 我的电话是 18247335678 刘军 期待您的回应
23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属于您的合法财产,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返还,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返还义务。 至于利息计算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利息条款,应当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或法律规定比例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有规定,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合理估算。但是请注意,任何未经协商一致的增加额外费用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建议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