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位律师你们好。本人有个问题想请问众位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本月的亲哥哥(居住在香港)及亲姐姐(在广州某知名企业工作)在2008年时,我母亲因中风而不能行座轮椅,当时我父亲也健在,在保姆陪伴下由它们几个人(包括我的前妻在内,因为我前妻认识在房管局的人)前往广州市房管局进行办理房产转赠业务。(我们四姐弟,它们这次前往房管局办理此业务,我与身在香港的亲大姐姐是不知情的。),它们办理完毕回来家后,经我父亲给我看那份《公证书》我才知道此事,,,父母分别于2009-2015年先后离世。2016年居住在香港的这个亲哥哥就开始间断地要我搬出去住!(因为我本人在外面没有房产兼失业多年。本人残疾)
18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您的家人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香港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母去世,他们留下的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分配给他们的子女,这涉及到遗产税的问题。其次,如果您认为亲哥哥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亲哥哥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