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已经结案一年的案子,受害人一年后还能在起诉吗?
2025-03-02 12:02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已经在交警大队进行了处理,并且交警大队已作出责任认定和赔偿决定,一般情况下,该案件应当视为终结。然而,如果您认为交警大队的处理结果不公正或者存在其他争议,您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如果您认为交警大队的处理结果存在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请注意,在提起诉讼时,应确保您的主张充分支持,包括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等。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情绪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