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2008年3月8日和杨某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上面明确注明了时间地点,价格,用途,永久使用期限,以及四指边界,还有双方签名以及杨某本人打的一张现金收条!后我正常在该地上生产活动使用该地!2009年杨某换领了新林权证在我的要求下其给我一张复印件!到2010年有边邻来找事说该地存在重复登记的错误。导致我一直无法正常使用该地,2012年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当地政府的调解下杨某私自和边邻达成协议将该地使用权一分为二让给对方一半!并私自签订调解协议。边邻以此为由要求我给他赔偿损失9000元并且该地使用权与我无关!在镇府逼迫下我无奈赔了钱!我该怎样 要回我割地又赔款的损失
2024-07-27 21:2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因土地使用权变更而产生的纠纷。首先,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有); 证明您合法使用土地的相关文件,如合同、租赁合同等; 边邻提供的关于该地重复登记的证据。 其次,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此纠纷。 联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了解是否有相关法规对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规定。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合法性,并请求恢复您的权益。 如果需要,还可以考虑聘请公证人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公证,以增加争议解决的可能性。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但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谨慎行事,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