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在17年9月份的时候骑摩托车,把一个14岁的男孩左腿小腿撞折了,当时我花了2万元左右,现在以恢复好了,一年之后取钢板了,取钢板的费用大约在4000元左右,现在它家管我要30000元,我不知到多少,想向你了解一下。谢谢
2025-03-27 21:04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儿子因他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您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孩子的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并可以主张对方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精神抚慰金。 至于30000元的赔偿金额,这需要具体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您可以考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