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已签订租赁合同,租期是一年,可是另一个伙伴只住了一个季度就走了,到了第二个季度时就只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剩下两个月都没交,我也没有垫支,现在房东说我们违约,要赶我们走,可是我们已经交了第二个季度的钱,还有两个月都没住,他凭什么要我走?不是我违约的,请问现在怎么办?您看下这个合同,看有没有效?谢谢
15天前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然而,您的合作伙伴在第二季度结束后未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仅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后就没有再付钱。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关系。 关于是否属于“违约”,需要依据具体的合同条款来判断。通常,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另一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没有明确指出其认为是您违约的理由。因此,建议您与房东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如果您愿意接受房东提出的解约请求,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重新协商租赁费用。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两个季度的租金,房东可能愿意退还剩余的租金。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无法通过直接对话解决纠纷,可以寻求第三方如房地产中介或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帮助。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房东坚持解约,并且您不同意,您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