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结婚三年,我和我爱人之前购置第一套房产时他什么都没有管,我自己辛苦选的房子,他家出了30万首付,我也出了30万首付,后来装修花了20万,他家出了3万2 我出了17万 后来购置第二套房子他家出了20万,我家出了35万,我爱人这些年上学,我比他早工作4年半,给他花了很多钱,有10几万,我想请问,如果离婚了,房子要怎么分配,从法律来讲,他会给我经济补偿么?
2025-01-10 11:4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分别处理。对于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在你的情况中,你们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装修费用、教育支出等。由于你已经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并且你在婚前就已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因此在离婚时,你的房屋价值应该作为你的个人财产,而对方可以主张其出资份额对应的折价补偿。至于第二套住房,因为其中有一部分是你们婚后共同购置的,这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具体如何分割需要考虑实际支出情况以及双方的贡献程度等因素。 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法律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你为家庭付出更多,否则很难获得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