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7和对方及中介签订协议,约定10-11日签托管协议,当时给了2万2定金,房子83万的总价,网签价格为76万。后来政策改变,房管局不能交易所以一直在拖延。现在对方认为我不愿购买,起诉我要求赔偿20%的违约金。已收到传票,想请律师帮助调解或者应诉。
2024-07-02 09:10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卖方及中介签订的协议中约定了签订托管协议的时间,但因政策改变导致房管局不能交易,这属于不可抗力情形,通常不可抗力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政策改变的官方文件或通知,证明交易无法进行是由于政策原因,而非您个人原因。 2. 您与卖方及中介的沟通记录,证明您在得知政策改变后及时通知了对方,并表达了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 3. 您支付定金的凭证,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 在收到传票后,您应当及时与律师联系,准备应诉材料。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应诉策略,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如果对方同意调解,律师也可以协助您进行调解,争取达成对您有利的和解协议。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和法律规定,由专业律师提供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