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老公2008年结婚。婚房是他已故父亲的名字,后来转成了他母亲名字。结婚我家人要了8800元彩礼,给了我陪嫁一万元现金。 因为感情不和他一直对我暴力,语言也有武力,离婚是口头禅因为孩子我忍了。 去年我家拆迁分了两套房还没拿到手,现在我想离婚,但是拆迁的东西我不想分他可以吗 我去年我家拆迁我分了两套房子还没拿到手后就再我不提离婚
2025-08-08 01:15您好!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车辆、存款以及共同债务等问题。 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已经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并且没有争议,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协议分割房产、车辆、存款以及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无法就这些事项达成协议,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虽然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分配中,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实际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因此,在处理拆迁补偿款时,建议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最后,由于您提到您家里的拆迁补偿款还没有拿到手,这可能会影响您与丈夫之间的经济状况,建议您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