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了一个房子合同是2017年12月9号到期,到期后只是每个月按时缴纳房租,并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今天现在年前我这个房子不打算租了,房东说不行,这过年了不能退必须交房租,押金说要过完年回来再说,我是打算房东不同意就用押金交一个月房租(签合同的时候押一付一),就当押金不要了,但是今天房东非让我交房租还说我违约合同要怎么怎么滴,我想问下这合同具有法律吗?
8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租赁合同的解除和退款的问题。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东之间存在一个未完成的租赁关系,即从2017年12月9日至2018年1月8日的期间内,您每月按时支付租金并继续使用房屋。 然而,关于是否需要立即终止租赁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押金问题,通常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租赁期限。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且已经到期,则双方应遵守该约定。 续租条件。如果您在合同期满时希望继续租房,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房东并获得其同意。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约。 押金退还。在某些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在合同结束前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及法律规定。 违约责任。在租赁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但这种赔偿或解除一般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房东进行直接沟通,明确告知您不再续约的想法,并询问关于押金退还的具体流程。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付款记录等,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 请注意,在任何争议解决之前,尽量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