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工作的地方租房子住,夏天天热,让后就租了一台空调,是一年600快钱,这样收费,让后现在我要回家了 ,去年交的空调费又过期了40天左右,让后他就让我交一个季度的。我说一个季度不就三个月吗,平均下来也就150快钱,可衣,但是现在他让我一个季度给他交500,我肯定不愿意啊,就超了40天,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报警,派出所会受理吗
2024-11-27 14:53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实际使用空调的时间来支付费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违反约定的期限,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您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坚持认为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来计算租金是合理的,并且房东同意调整租金以符合这个原则,那么您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房东并记录下日期和时间,以便将来作为证据。 其次,如果房东不同意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来计算租金,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房管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房东拒绝调解或者您不愿进行诉讼,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但请注意,报案只能作为一种救济手段,而不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和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还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在此过程中,建议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