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女子名叫宁芳芳,出生于1989年11月09日 是湖南省衡南县云集镇杉峰村大坪组人 身份证号码是:43042219891109528x 本人曾经有过一段事实婚姻,在2012年由于一些各方面的事导致分开了,也没打过结婚证,但生了一个儿子。我儿子今年9岁了,儿子跟着他奶奶那边,而我至今处于没结婚,还是孤家寡人一个。2016年国家要收购我们组里的一些土地,可是组里的人让我一分钱都没拿到,我好委屈想请律师可以帮帮我。
2024-09-11 01:55尊敬的宁女士。 您好!我是您案件的法律顾问。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并对您的遭遇表示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在家庭和经济方面遇到的问题,我将尽力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儿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款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其他事宜,请您放心,我会尽全力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希望您能够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正义终会战胜邪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