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物流公司承揽国际物流业务违法吗?
2025-10-18 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该规定,如果物流公司通过提供折扣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来吸引或鼓励客户选择其服务,并从中获取利润,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仔细审查物流公司与客户的合同条款、交易记录等证据,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