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现在就职的企业还没有正式运营 今年9月10号开始培训 公司口头承诺培训为免费带薪培训 公司在试用期也并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今天是签合同的日子 但是公司里有一个条款是工作不满半年者要赔偿公司1万元的培训费用, 而且满两年后不得参与同类型的工作 这样规定有法律依据吗
2025-03-25 18:43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一些劳动法上的争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企业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其次,您提到的“工作不满半年者要赔偿公司1万元的培训费用”和“满两年后不得参与同类型的工作”的条款似乎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条件,这些条款可能会侵犯到员工的基本权益。 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满,建议您尽快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获取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同时,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相关条款,并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以便日后需要时作为维权的依据。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