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她同事一起租了房子也是一起签的合同。但是并没有我朋友的名字和电话在上面。现在她们因为你一些生活上的不合吵架了没在一起了。而我朋友也从那个房子里面搬了出去。十月份她们需要再交房租。但是现在才七月份还有三个月我朋友也不要退那三百块钱也不要了。最后我朋友还需要负责人吗
2024-12-03 09:58如果您的朋友已经与房东协商并达成一致,要求对方退还剩余的租金,那么您朋友不需要向房东支付任何款项。 然而,如果您认为房东侵犯了您的朋友的权利或合法权益,请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以保护您的朋友。您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消费者权益组织或律师,以了解可能的法律选项,并寻求帮助解决纠纷。同时,建议您朋友保存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能够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