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丽江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内转正并签了合同,但是合同内容未写薪资待遇,口头承诺和其他同事同样的待遇,如果他还是发我试用期工资我可以立刻离职并让他赔偿我吗
2025-09-23 10:32您好,在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明确的薪资待遇条款。如果您在入职时并未得到关于薪资待遇的具体说明或确认,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建议您首先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确保其包含了您认为公平合理的薪资待遇。 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的要求且您愿意继续留在该单位,请考虑与公司协商调整薪资待遇。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