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烟台的,上班期间脚崴了撕脱骨折,现在休快一个月了,劳动法规定给多长时间休息,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放,谢谢。
2024-09-24 23:21您好!关于您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具体而言,您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您将按照原工资标准获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至于工资的发放,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您的工资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超出部分也应当依法支付给您。 如果您对劳动关系中有关事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早日康复并顺利处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