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王的是大货车车主,我是被他临时雇的司机,当天上午,我追尾到另外一个大货车后斗上,当时我跟车有些进,刹车刹不住,就追尾了,车主说修好车再说,这一过就是一个星期,车修好了,一共是19000元,车主让我赔钱,最少一半修车费,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应不应该赔钱?
2025-10-22 08:04首先,根据《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您驾驶的大货车与另一辆大货车相撞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则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对方进行赔偿。 其次,关于修理费用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评估,以确定实际损失是否达到或超过您的赔偿额。如果确实存在超出维修成本的情况,您可以要求车主支付额外的补偿金。然而,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维修费用和相关证据,我无法为您提供确切的建议。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车主沟通并协商解决此事,以便尽快解决问题,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和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