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出的车祸,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对方的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受伤住院和车辆受损,对方是车辆受损,对方已经得到了全部赔偿,而我这边却没得到赔偿,保险公司说如果我这边想得到赔偿,必须对方车主同意赔偿,我想问:交强险赔偿我的损失需要对方车主同 意吗?如果对方车主不同意,我又能怎么办?
2025-10-22 07: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且对方的车辆也遭受了损害,因此您可以向对方索赔。如果您无法从对方那里获得赔偿,则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进行索赔。 将对方车主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如申请调解或仲裁等。 请注意,在任何索赔过程中,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