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务工人员,在物流公司开车,开始是开的大货车跑义乌到杭州每天往返一趟,说的底薪是5000,另外派件有提成,开了两个月大货车杭州没什么货老板就说让我开下5.2米的小货车,老板娘说底薪2500,我就打了几个电话问老板了几次说底薪2800我就不做,老板说以前我的工资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跟以前一样,到忙的时候还是要去开大货车,可是到八月份发七月份工资八月二十号发工资的老板就说工资只能按老板娘说的发,所以我就辞工了,现在算工资底薪不给那么多了,现在提成他也瞒算不给我应得的钱,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我就想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钱我还能要的回来吗?怎么要?
2025-01-19 01:2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并且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护双方权益。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补发差额部分;如果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他们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