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地铁打架进看守所,涉嫌"故意伤害",在侦查阶段,还未正式批捕,据说属于刑事拘留。对方鉴定结果民警口头描述为"鼻梁骨骨折等内伤",因为也殴打我儿子,但我儿子受伤比他轻,他仅定义为治安拘留,做完鼻梁骨手术就会带回看守所。
2024-07-17 12:57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而如果行为人有轻微的伤情,则可能被认定为治安案件处理。因此,在这个情况下,您的儿子是否会被正式批捕以及他的罪名是否是“故意伤害”取决于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和证据收集的结果。 此外,即使最终确定了罪名,也可能存在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因素,例如自首、立功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同时,确保您的儿子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和支持,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