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撞了面包车,自己以为是小刮蹭,开车走了,交警通知我来交警队处理事故,我才知道撞了人,当天就去医院看了伤者,伤者断了两根肋骨,右手臂缝了10针,现在住院一个月了,我陆续付了2万多医药费,现和他商讨赔偿事议,他要10万元,我无力赔偿,法院会怎么判,我怎么进行赔偿,我会拘留吗?
2025-08-10 10:22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由当地的法律法规确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您的车辆有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如果您的车辆没有交强险或其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 至于是否会被拘留,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被认定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但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