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在公司的工作部门是样品车间,现在我们做的样品线要搬迁到太苍去,但公司的样品部门还在,我们还属于样品部门,现跟我们说样品线没有岗位了要我到别的部门去,我不同意,公司就跟我说放我班,我不同意,现在该怎么办?
2025-09-01 20:3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情况中,如果公司认为您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公司仍然坚持解雇,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是否能有机会改进以保留您的职位。 提出申诉。如果您对公司做出的决定不满意,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寻求解决途径。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