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公司组织自驾游,3月30日在南京进行真人cs活动中不慎摔倒,去医院检查为右脚踝骨折,需要修养3到4个月目前已经在医院躺了7天即将出院,公司方面仅愿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愿承担我在受伤期间的损失并且认定我所受伤害不是在工作中受伤非工伤,请问律师先生我这算是工伤吗?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协议,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话我想起诉公司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2024-09-13 10: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您受伤的情形下,您的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明受伤过程和公司的态度。 申请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待工伤认定结果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提起诉讼。在获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