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昨天我和一辆车在我住的小区附近的一个很窄的胡同错车的时候,双方车碰了下,双方车都有轻微的漆掉落,当时我们都下车拍照取证,当时我有急事要去办,我跟对方说,“你记下我手机号,我有事要去办先走,过后要解决这事打我电话”,对方说不记我电话号,嫌麻烦,他打电话报警,我当时挺生气的,又有事要办,就先走了,没有等交警来,第二天对方看到我车,叫来交警来,交警应该通过查我车牌号资料,打我电话,让我出来解决这事,他让我给他修车,后来没有谈好,交警就把我俩车都扣了拖走了!昨天他又说不要修车了,狮子大开口要2000块钱,如果我答应帮他车去4s店修好,不给钱!你们刚建议我法院起诉他,起诉他什么?
2024-09-30 18:49在您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首先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检查,以确定车辆损伤程度。如果您认为责任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您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也可以申请复核。 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事时,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依据。 至于对方提出的高额修理费要求,您可以考虑是否接受这个价格。如果对方坚持不接受您的索赔,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以确定实际损失。 最后,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