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是出借人,17年9月份,只有汇款待单,和聊天记录,没有借条,汇款11万元,只有汇款待单,和聊天记录,没有借条,当事人在天津,对方在滕州市,知道对方身份证号,打电话不接,现在想委托律师处理,通过诉讼解决,要回欠款
20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诉状,详细描述借款的事实,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获得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同时,也可以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