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请问我曾经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房款一次性付清。可是在同年由于政府决定辞退本开发商。任命另外一人位开发商。这个开发商上任就撬所有未居住的房门。强行出售我们请求政府。可是政府好像惧怕似的一直调稀泥。导致我现在没有房没有钱。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2025-05-09 20:21首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您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在收到购房款项后将房屋交付给购买者,并且不得擅自改变原定用途或进行非法交易。 其次,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您的房屋销售给了他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项并赔偿损失。同时,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此外,如果您认为政府对开发商的行为有所包庇或者干预,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正处理。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和政府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