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3岁单位效益吋好时坏.现在单位说我们长期不上班让我自动离职.这合理吗
2024-11-26 23:19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单位认为您没有足够的理由继续工作,并且已经提供了合理的警告和解雇程序,那么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所在的行业、公司的规模以及当地劳动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您有权了解公司为什么决定要解雇您,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其次,如果您对解除合同的决定不满意,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进行咨询,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采取的行动。 最后,请注意,任何与劳动关系有关的问题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