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有精神病婚后男方像法院提出离婚没有子女有医药费法院会怎么判。 女方婚前有精神病结婚前像男方说过男方同意结婚,结了婚没多久女方在男方家受刺激又犯精神病了,犯病之后男方把女方送回娘家男方也不出钱也不见人只好娘家人吧她送进医院病好了出院之后男方听说女的病好了就去女方家里去接女方这样反复几次最后一次男方也不去女方家接了几个月之后男方像法院提出离婚双方没有子女请问女方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和结婚嫁妆法院会怎么判。 我是女方的弟弟
2025-10-03 20:21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些事实。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双方在结婚时均无个人财产,则婚后所得归夫妻共有。 您提到的“医药费”和“住院费”,通常包括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医疗支出,这些费用应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结婚嫁妆通常属于赠与性质,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该类财物应视为个人财产。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双方在结婚时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双方对医药费和住院费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结婚嫁妆的问题,由于缺乏具体证据或协议,无法确定其归属,建议在诉讼中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主张。 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具体行为、婚姻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