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有五十万的培训合同,签合同时曾要求出示培训发票,但公司只给出示一个培训合同。培训方是公司的母公司,所以我对这巨额培训费持怀疑态度。 另外,公司目前加班超时严重,经常每周就加班四五十小时,而且没有加班费,只给倒休。 请问,如果目前我离开公司,还需要支付培训费吗?
2024-11-01 01:0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离职前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并告知公司您的工作计划和交接事项。如果您在离职前未提出离职申请或未能完成必要的交接手续,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培训费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在签订培训合同之前,您可以要求查看并确认培训发票的真实性,以确定是否属于专项培训费用。 关于加班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二百%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三百%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加班情况严重且未得到合理的补偿,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