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下雨天在造桥的旁边的便道上走路甩了一跤,请问这种情况施工方承担责任吧
1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公共道路上行走时摔倒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由道路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是由于施工单位造成的,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原因导致了摔倒,比如天气条件、路面积水等情况。如果是由于施工单位的行为引起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等,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