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因与主管发生意见争执,别主管越级辞退,没有通过本单位人事部辞退,没有正规手续辞退且辞退没有立刻结清工资,因生气主管做事不公,把事情发生过程在微信群和微博发表,后被单位发律师函,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应该怎样向他们发函,本来他们做事就不对,反而恶人先告状。要是起诉他们应该怎样起诉,希望有好心的热心肠的律师可以详细讲解,如果不能详细讲解,只做片面回答的,先谢谢,就不必回答了,因为片面回答我得不到真正的帮助,又没法再提问,谢谢合作!也先谢谢好心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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