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协议女方不要财产 两个女儿只要一个孩子 后经多次沟通协商,男方不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和孩子的各种证明,且言辞恶掠。现在要把孩子领回去,孩子在姥家寄养一年半了,感情深厚,且男方有偷盗进拘留所的前科,想咨询下 我们可以起诉吗?
2025-09-07 05:47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均有平等的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享有优先权,并希望法院判决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则需要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支持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的行为,如拒绝给孩子出具出生证明等,这可能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家庭关系,建议您尽量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激化矛盾。同时,也可以考虑与男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