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厂里上班三个月了,保底是四千五每月,刚上岗不太熟悉工作流程未能完成保底的工作量,但并未有请假和怠工行为,现因为自身原因不想干了,向厂里提出辞职,厂里以辞职以后不享有保底工资待遇,要克扣我前两月的工资,烦请律师替我看看,这样是否对我有失公道
2025-09-07 05:26尊敬的客户,关于您在工厂工作中提出的离职事宜,我们理解您的立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通常情况下,雇主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的工资。 然而,在您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未完成保底工作量部分的工资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解决争议,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合理的。具体来说,您可以尝试与工厂管理层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询问是否可以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剩余的工资,以及是否有任何补偿措施。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量,而工厂拒绝支付,则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基于一般性原则,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