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 国家招收最后一批合同工的时候 子女可以接替父母的工作 我当时16岁 我大嫂改成我娘家的姓 以女儿的身份顶替了我母亲的工作 我才是我母亲的亲生女儿 她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 她们这样做法算不算侵权 并且厂里当时分给我母亲一套公房 我父母 二哥和我在里面居住 我大哥两口子在外面住 后来她逼着我母亲要这套房子 把我们都赶回老家 几年后房子我大嫂以个人名义买了 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 我母亲去世二十年后 我父亲去年去世了 我和我二哥有没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025-03-17 15:1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点争议。 子女能否继承工作。在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休年龄内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置。但是,这种安排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子女继承工作。因此,您的大嫂以女儿身份接替母亲工作的行为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公房所有权问题。您提到您的母亲去世二十年后,您父亲也去世,但您与您的二哥都没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这表明您对这套房子没有继承权。不过,具体的继承权问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产权归属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在世时已经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则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产权归属的问题。如果产权属于您的母亲或她的配偶,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屋为您的所有物。然而,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是该房产的所有人。 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作为子女,您有权要求家人之间尊重您的合法权益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存在产权纠纷或其他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关于继承权和产权归属的具体情况,请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