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租一个铺面.甲方承诺独家经营,和铺面外可以外摆。他的市场菜市场是政府规划的可以吸引周围五大小区的人来买菜,民生人气会很旺等,但这都不写道合同里,我合同里全是义务没有权利。今年上半年就电话沟通下或者只能租到一半,让他自己招商。因为他合同规定我不能分租转租,我提前半年给他说了,他没有招到商就要我按全部面积支付房租,不然停水停电。请问我不能转租不能分,提前半年他说了也不可以,我不租也要没收我押金。提前沟通好退出都不可以。我是不是遭遇了格式合同,我的权利在哪里?他们停我水和电造成房租浪费,店员工资和对生意损失怎么算。我一个女人带两个娃娃靠店生活,遇到这种生意做是亏,不做还是亏还不得转让
2025-03-17 16:13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一份“霸王条款”合同,其中包含了不合理的限制或条件,导致您的权益受到侵害。 关于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通常情况下,一方有权利选择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然而,在本案中,您的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水电费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工作收入损失。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构成格式合同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协商过程。一般而言,如果合同中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条款,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充分了解这些条款,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格式合同。 针对您提到的停水停电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由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