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实习生的身份进入原公司,今年7月份拿到毕业证,3月份工作5个月左右,刚到公司签了一个劳务合同,后来转正后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提出离职,但是公司帮我买了社保,要求我补签劳动合同后再办理离职手续,这合理吗?
14天前首先,您在工作中应当享有合法的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您已经完成工作并完成了相应的培训期,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无需再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但未及时为您办理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可能构成违法。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