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中介,我买周静的房子,并和她本人签了合同,等她合同原本拿过来时,房产证上并不是她本人的名字,属于她公司单位的。过户比较麻烦,于是和他协商并同意销毁合同。于是我把她写给我的1万元定金收条给他了,她在退我1万定金时强制拿走500元,说是给我的教训。我非常生气!既然同意销毁合同为什么还要强制拿走我500块。她这样行为有触犯法律吗?我该怎么办?
2025-07-25 06:14您与周静之间存在纠纷,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返还财产。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或撤销。同时,由于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可能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如果您认为合同已经解除,那么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强行带走500元的行为,这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起诉。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尽量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争议和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