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3月7日递交辞职报告,至今公司没给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无法入职新公司,现在新公司说如果再没有离职证明就不能进去了,去了劳动监察投诉但是他们那里说要60个工作日才能处理,但那是即使办理了也不就晚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是不是要到法院起诉?
2024-09-26 04: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在2017年3月7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公司的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至于是否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当地的司法程序。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如何应对。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可能有必要立即采取行动,例如请求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调解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