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子出租,合同上说的是押一付三,如果乙方没有租满一年的话压金不退,如果乙方水电费没有结清也不退,结果乙方只租了三个月,走的时候水电也没有结清,现在我们已经把房子重新出租了,结果他们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去把他们以前没有搬完的东西搬走,还带走了我们的一个电磁炉。他们还打电话说他们没有终止合同,但是他们电话里说不租了,钥匙也退还给了我们。我想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14天前您好!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确认租赁关系。首先,需要确保您与乙方之间存在有效的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关于押金和水电费用的条款明确无误。如果有争议,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沟通解决。尝试直接与乙方进行沟通,解释租房期间发生的事件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有录音或书面证据证明乙方的行为违反合同规定,这将有助于增强您的立场。 协商处理。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在此过程中,强调押金的问题是首要关注点之一。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合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具体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证据,并请求法院判决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保存记录。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电子邮件、短信等信息,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