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住校时,在寝室与学生玩闹造成两颗门牙受损,住托班负责人迟迟推脱责任不给处理。
18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在本案例中,如果住校的学生与同学发生纠纷导致牙齿受伤,那么住校的负责人作为学校的员工,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您认为住校的负责人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了您的伤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